当前位置: 首页 > 商业资讯 > 正文

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流程_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销售方怎么开|全球热消息

来源 : 互联网    时间:2023-06-21 22:36:09


(资料图片)

1、(一)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,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(以下简称“新系统”)中填开并上传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》(以下简称《信息表》,详见附件),在填开《信息表》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,应暂依《信息表》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,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,与《信息表》一并作为记账凭证。

2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、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,购买方填开《信息表》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。

3、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,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,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《信息表》。

4、销售方填开《信息表》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。

本文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X 关闭

精心推荐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2 亚太建筑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沪ICP备2020036824号-11   联系邮箱: 562 66 29@qq.com